甘肃省污染减排两个约束性指标—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连续3年实现双下降,从而提前完成了二氧化硫“十一五”减排任务。这是记者6月4日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。
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8年《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据省环保局新闻发言人王新中介绍,甘肃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,特别是2008年,通过实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、火电企业脱硫电价、调整污水收费价格和加大减排资金投入,进一步落实工程减排、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,全省各地共完成96个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项目,减排二氧化硫7.99万吨、化学需氧量1.28万吨。经环保部核查确认,2008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0.15万吨,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.05万吨,分别比上年下降4.17%和2.06%。
据介绍,2008年,全省实施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施工项目108个,竣工项目103个,新增废气处理能力329.67万标立方米/小时。项目实施使全省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,达标城市9个,较上年增加了4个。兰州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,全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68天,虽比上年减少3天,但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,11-12月优良天数达30天,比上年同期增加17天。列入国家“二氧化硫控制区”的兰州、金昌、白银、张掖4个城市的二氧化硫得到进一步控制。 在过去的一年里,甘肃省实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108个,完成废水治理项目93个,新增废水处理能力44.93万吨/日,使全省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。全省监测的26条河流(段)中,达标17条,较上年增加2条。47个河流断面中,达标32个,较上年增加4个。17座水库中,达标11座,较上年增加1座。黄河、渭河、泾河和石羊河水质均较上年有所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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